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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嘉律师助力原配诉小三,追回38万元

  • 时间:2024-07-15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导读

基本案情

汪女士(化名)与陈先生(化名)结婚三十年了,三十年被称为珍珠婚。可就在二人结婚纪念日这天,汪女士发现了陈先生外面有人了,并且已经长达七年了!

手机里“520”的红包,日常出差应酬,另外一个女人以“老婆”、“女朋友”的身份出席,二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大额转账。

尽管老夫老妻多年,彼此的期望已然降到了最低,但知道真相的汪女士还是气到瑟瑟发抖,于是来到安嘉律所,想要第三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判决结果

由于李凤影律师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十分充分,并向法官进行了有力地说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赠与的主张,认定陈先生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与被告(第三者)发生婚外情关系,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保持其与被告(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而私自向被告(第三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且侵害了汪女士的财产权益,应属无效。由于在起诉过程中,被告(第三者)已向陈先生返还七万五千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第三者)返还汪女士赠与款近38万元。

律师解析

安嘉律师李凤影接到汪女士的委托之后,凭借着以往大量类似第三者案件的经验积累,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迅速帮助汪女士制定出了最佳策略。 随着调查的深入,李凤影律师协助汪女士整理出了海量的出轨以及金钱往来的一系列证据,统计出二人之间的涉案款项达到45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请求确认陈先生与第三者之间的赠与无效。 但在法庭中,被告(第三者)与陈先生坚决主张双方的金钱往来为借贷关系,而非赠与;并声称二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仅为前老板与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本案结语

案件亮点

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存在婚外情关系,帮助原配追回3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争议焦点

男方与第三者不承认婚外情关系,坚持二人之间金钱往来系借款,而非赠与;如何主张二人存在过错,并追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