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她怀孕的时候、生完孩子后的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呢,要是女方自己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就可以离婚啦。要是夫妻感情还没破裂,经过调解又和好了,法院通常不会准许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想离婚,必须得得到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自己有重大过错。总的来说,到底准不准离婚,主要就看夫妻感情到底有没有真的破裂啦。
一、不准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种类
孕妇孕期、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能提离婚,女方提或有特殊情况除外。夫妻感情未破裂经调解和好,法院不判离。现役军人配偶离婚需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失除外。是否离婚关键看感情是否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不准离婚的三大条件有哪些内容
在此期间,男方不得向女性提出离婚申请,无论该申请源自女方自主提请或是法院认定为必要且正当的情况否则不予受理。这种规定的初衷在于对孕妇及刚生育完或正在进行流产后康复期的妇女及其子女的权益提供应有的法律保障。另外,如果婚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仍然有恢复情感和谐的可能性,又或者仅仅因为琐。
三、不准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在夫妻情感尚未彻底破碎,仍然具备修复可能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禁止离婚。例如,尽管双方偶发产生了矛盾,但是依然存在进行共同生活的愿望以及基础。当女方正处于孕期、产后一年之内或终止妊娠半年以内,男方提出离婚申请时,除非经由法院判定确实需要受理该男性的离婚请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请求,如果军人本人不同意,并且没有出现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同样不允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