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在女性正处于孕期、产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久期间,男性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离婚诉求。其次是当现役军人的配偶寻求离婚时,除非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否则必须得到军队方面的许可意向。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一、起诉离婚一定会立案吗
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必然保证都能成功获得立案审理。
这是因为在向法院提交法律诉状以启动法庭程序之后,法院将依据其审判权限对此案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
只有当证明此案符合所有必要条件时,法院才会决定予以立案审理。
至于哪些情形下,离婚案件可能会被法院拒绝立案,具体如下所示:首先,对于怀孕期中的女性、生产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女性,男性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申请;现役军人的配偶若有意提出离婚请求,必须征得该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严重错误行为人);最后,先前已经裁判不准许离婚以及经过调解达成和解的离婚案件,以及维持抚养关系的判决和调解的案件,如果在没有出现新的事实或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在再次起诉的情况下,均有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家暴要杀了女方,女方可以不出庭吗
显然不可行。
离婚诉讼牵涉到两位当事者之间的身份关系调整与处理,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席庭审作出应诉答辩,无疑将使得人民法院对二人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以及双方共同持有的家庭财产额度等重要资讯进行准确评估和考量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在特定情况下,若一方当事人存在特殊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庭参与审理过程,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此情形予以准许,同时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缺席审判的权利。
此处所提及之“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场景:如婚姻中的一方长期失踪或失去行动能力;或者因患上严重疾病以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