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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在民法典中如何继承

  • 时间:2024-03-04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在民法典中,需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就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了,有约定的除外。然后这部分的遗产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一、夫妻财产在民法典中如何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可按如下方式继承:一般除有约定的以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财产继承中有哪些不能继承的

以下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1.债权债务的遗产不能继承;

2.是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3.承包经营权;

4.宅基地的使用权,公民的宅基地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这个房屋是可以进行继承。

三、财产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