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本文提供了详细答案。探究不准离婚的特定情形、如何在结婚证遗失的情况下离婚,及夫妻感情可否修复的可能性。
一、再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吗
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当夫妻间的感情无法维系时,离婚是双方的自由选择。
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去结束一个不幸福的婚姻。
然而,离婚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进行,某些具体情形下,法律规定了不准离婚的特殊条款。
二、法律规定的不准离婚情形
《民法典》规定了几种不准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法院在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如原告六个月内再起诉而无新情况或新理由,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
若夫妻感情未破裂或可修复,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三、结婚证遗失与离婚登记
结婚证的遗失不应成为离婚的障碍。
1.如果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可用另一方的证件进行离婚登记;若双方证件均遗失,可向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后办理离婚登记,或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登记。
2.如果配偶不配合,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