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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坚决拒绝妻子分割房屋,律师帮助女方争赢得房屋所有权!

  • 时间:2023-10-30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导读

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于2016年4月结婚,2017年生有一子。2016年5月,男方签订买房合同,购买北京的一套房子,男方用婚前财产出资198万,剩余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其余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前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婚后愈演愈烈,以致无法共同生活。2017年双方开始分居。男方曾于2018年起诉离婚,女方为了孩子不同意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仍保持分居状态,无和好迹象。

2020年男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也表示同意离婚,双方好聚好散。女方要求分割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但男方辩称房屋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父母对房屋的出资都是赠与给自己的,不同意女方进行分割。于是,无奈的女方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

判决结果

由于我方律师的策略以及法庭上的精彩的质证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给予男方部分折价款。

律师解析

接受委托之后,赵丽律师和女方沟通了案情。让女方准备好购房合同,以及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加以整理。又申请法院调取了男方及男方父母的银行转账明细,绘制了涉案房屋每笔出资款项的时间线,证明了男方父母出资是赠与给夫妻双方。 而男方则拿不出父母是单独赠与自己的证据。法院以此认定了涉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判决所有权归属问题上法院还没有定论。 律师发现,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要衡量双方对房屋出资的贡献度,本案中涉案房屋的出资明显男方更多,而且男方还有男方父母的贡献度加持。 所以律师改变策略,让女方将涉案房屋的折价以及提前偿还贷款的保证金300万存入法院。以此证明了女方有支付对方折价款以及能偿还涉案房屋剩余贷款的经济能力,让法院在衡量房屋所有权的时候向我方倾斜。

本案结语

案件亮点

男方婚后用个人财产出资了部分首付,剩余首付由男方父母出资,其余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男方坚决不同意女方分割房屋。在律师的帮助下,男方父母的出资被认定为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归女方。

争议焦点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父母的出资赠与子女个人,还是夫妻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