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暴时的财产分配处理:一般会要求施暴方少分夫妻财产。一方被家暴后,可以申请进行鉴定,在鉴定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鉴定费用。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后续需要重新鉴定,需要再次缴纳鉴定费。
一、如何处理离婚家暴时的财产分配纠纷
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在审判实践中,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一方构成家庭暴力,并依据照顾弱势一方的原则,以及无过错方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对施暴方少分夫妻财产。
除了施暴方少分财产,在离婚纠纷中,家暴受害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对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指的是家暴行为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指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通过给予抚慰金的形式进行救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家庭暴力鉴定程序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家庭暴力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家庭暴力鉴定注意事项有要收集能够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证据的来源要合法。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发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报警了的出警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场视频或照片、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知情人的证言等。
离婚家暴的财产
三、家暴的种类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还无法对家庭“冷暴力”做出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