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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时间:2023-11-08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男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样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男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样处理?

一、男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样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审理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样处理?

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登记离婚不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