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任老公已经离婚八年了,有一女儿今年十四岁了,离婚是因为我前任老公出轨脾气不好家暴,离婚当时是协议离婚女儿和所有财产归他,我净身出户,女儿一天天大了,前些年我因为工作常年出差很少回家,这几年我条件工作稳定一些离家也近了,就想和女儿多点时间聚聚,每次休息去接女儿他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不让接,要是我和他爸打电话闹了不愉快他爸就会把压力施加给女儿身上,我想问问就这情况我能争取女儿抚养权吗?
北京离婚律师解答这种情况要看孩子的意愿的,可以申请到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14岁了是可以依孩子的意愿变更抚养权的。
北京离婚律师咨询男方出轨,孩子三岁可以跟妈妈一起生活吗?
北京离婚律师解答孩子抚养权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可以的,女方有权利抚养孩子。男方又是过错方,对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更加有利。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