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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要什么东西

  • 时间:2023-09-27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要的东西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中书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是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带上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冷静期过后拿离婚证。

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要什么东西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要以下东西: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结婚证相符;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出具为同一人的证明)。

2.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如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如是复印件应当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原件(军人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流程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流程是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三、离婚协议离婚后还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离婚后一般不可以更改。北京离婚律师提示您,若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