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婚姻家事资讯

领取结婚证后多久可以申请办理离婚

  • 时间:2023-09-25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后多久可以申请离婚。婚姻的长短和能不能离婚没有关系。无论结婚多长时间,如果一方或双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都可以通过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协议离婚程序启动后,由于《民法典》的实施,必须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后,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民法典也对离婚冷静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却期、审查和签发证书五个阶段。

第一步,带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拿到回执。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后,发给双方当事人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双方都回家。

第二步是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收到上述收据后,夫妻俩平静下来,过了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你后悔了,不想离婚,你可以这样做:

1. 主动取款: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上述收据(遗失不需提供,但需书面说明),并亲自到原出具回执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由工作人员核实。一切无误后,将发给一份《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确认表》。

2. 被动撤回:如果来不及撤回,在冷静期满后30日内(即拿到回执后60日内)不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是,冷静期过后,如果还是要离婚,必须在三十天内拿到材料去兑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