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婚姻家事资讯

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款,离婚时是个人财产吗?

  • 时间:2023-09-21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的维系,在于两个人的共同努力。夫妻之间不单单要有感情基础,更重要的是相互信任、尊重,懂得宽容与欣赏。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不能和谐相处终不欢而散,凭一张便结束了夫妻关系。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其中房产分割很容易引起双方的纠纷。不同的夫妻之间有不同的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婚后自己还贷,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呢?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首先,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首付款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点毋庸置疑;

2、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的归属,那么夫妻双方婚后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婚后是单独还贷,还是共同还贷,用的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3、综上所述,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房产分割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建议大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做出详细分析,并且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大权益。如有需求,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的离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