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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书还能可以上诉吗

  • 时间:2023-09-07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规定

双方签收即生效,但法院还是会下裁定。

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

法院所制作的调解书日期并不是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对此根本不用在意;事实上,法院制作调解书肯定要先于当事人签收调解书的时间。

(一)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离婚调解书可以上诉吗

已经签订好的离婚调解书不可以上诉。

离婚调解书双方签收完就表示调解书生效了,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离婚调解书因为是由双方签字生效的,属于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调解,因此不能反悔上诉。

离婚调解书需要双方签收才生效,只有一方签收的情况下调解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时如果对调解书结果不满意或者反悔,是可以上诉。

三、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

(一)民事调解不同于判决,或者裁定。一般只要法院制作调解书后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并不是所有的调解结果都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