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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多大有自主选择权?

  • 时间:2023-08-24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离婚孩子多大有自主选择权?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并不了解,今天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就来为大家介绍:

1、父母离婚孩子在八周岁以上有选择权。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如果孩子是在八周岁以上,此时应该征求孩子自己的意见。

2、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一般考虑如下几方面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对于其中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并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子女的等等,都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该征求子女自己的意见。最后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因此,父母离婚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是可以做出跟随父或母生活的选择的。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