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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全部需要退还吗?

  • 时间:2023-07-21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离婚彩礼是否要全部退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全部退还的,一般需要全额返还,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当事人未结婚、结婚未共同生活等。

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彩礼全部需要退还吗?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给男方,但是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况,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还有一种情形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基于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离婚的原因、给付彩礼的金额、共同生活的时间等因素,判定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返还彩礼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2、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3、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