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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以后几天受理

  • 时间:2023-07-06
  • 作者:安嘉律师
  • 来源: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以后七天内受理,但是法院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只有符合立案条件的才可以立案受理。离婚诉讼需要民事起诉状、身份证以及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材料。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离婚诉讼材料

一、离婚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以后几天受理

离婚诉讼材料提交给法院以后七天内受理。离婚诉讼当事递交离婚诉讼书到法院后,如符合立案标准,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离婚诉讼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即原、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

3.证据材料:如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即由哪一方抚养孩子为宜),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证据等;同时,如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还要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三、离婚诉讼材料需要几份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北京离婚律师提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