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有几种调解结果?北京离婚律师介绍到1、双方同意和好,原告撤回离婚诉讼。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3、双方调解无效,继续离婚诉讼。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可以获得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离婚证明书》。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北京离婚律师—离婚调解有几种调解结果
一、离婚调解有几种调解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具体又分为诉前和诉中调解。调解一般由法官主持。
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的结果:
1、双方同意和好,原告撤回离婚诉讼。男女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和好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法院根据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收。离婚调解书,与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
3、双方调解无效,继续离婚诉讼。男女双方当事人调解后并没有和好的,同时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法院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可以获得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离婚证明书》。《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方拒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离婚证明书》可以作为“离婚证”使用(比如在办理子女入学时),避免在出示《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时泄露个人隐私。
二、法院调解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
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
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离婚调解。法院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
3、协商调停。当事人交换意见,法院进行居间调停。
4、调解结束。当事人经过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法院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制作调解书,或者是进行判决。
离婚调解有几种调解结果?上述北京离婚律师已经做了解答:主要有三种,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失败进入诉讼程序。当然,即使进入了诉讼程序,若是没有足够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的话,最终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找专业北京离婚律师,如有更多问题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