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离婚的流程是当事人携带离婚起诉状和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之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感情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一、去法院离婚怎么离?
去法院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诉,原告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进入庭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去的,法院会做缺席判决。被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