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亲生的子女,父母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但是很多父母在将孩子抚养长大以后才发现,原来子女并非是自己亲生的。那么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一般是男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权利行使期限
无过错方要求重新分配财产的权利行使须在法定期限内。但实践中无过错方对非亲子关系事实的知情时间是不确定的,往往知情时已超诉讼时效,如此对无过错方显失公平。法律应针对非亲子关系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规定无过错方的权利行使期限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非亲子关系事实时起算。
法律依据:
1、《民法典》有关规定,男方在受欺骗、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
2、《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因此,您的前夫在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情况下是有权要求您返还孩子的抚养费等。
二、发现孩子并非亲生的如何返还抚养费?
抚养费的返还期限是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只计算离婚后支付的孩子的抚养费?对于该问题,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三、女方不知孩子非丈夫亲生,是否构成欺诈性抚养?
如果女方婚前怀孕,且不知孩子非丈夫亲生子女,是否还构成欺诈性抚养?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至离婚后,明知此期间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承担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女方婚前怀孕,且不确定孩子是否是丈夫亲生的情况下,也会被认为是欺诈性抚养。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女方在与丈夫同居之前,或之后的极短时间内,同时与孩子的亲生父亲有过性关系的情况下,才不能确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女方应当预见到其所生的孩子有可能不是丈夫亲生的,故女方在与丈夫结婚后应当主动告知丈夫这一事实,在由丈夫决定是否抚养该子女。由于女方没有将这一事实告知丈夫,隐瞒了这一事实,致使丈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也构成了欺诈性抚养。
以上就是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离婚时可以讨还抚养费吗的内容整理,如果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离婚时是可以主张赔偿的,根据现有司法案件来看,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