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可以了解他的日常生活,增进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但是,离婚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投入更多的心血来关注孩子的日常学习生活以及心理健康,父母的抚养关系不会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那么怎样争取抚养权更有利?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二人离婚后争抚养权有什么优势?
争取孩子抚养权没有任何好处,相反,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免除;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三、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给自己的情形有哪些?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以上就是怎样争取抚养权更有利的相关内容,男女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这个时候如果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对自己有利或者于对方不利的证据,那么争夺的过程中,才能有更大的可能获得抚养权。如果您不幸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