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所生下来的子女就是私生子,就是法律上所说的非婚生子女,那么未婚生育,孩子该由谁养?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
未婚生子属于非婚生孩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孩子与婚生孩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非婚生孩子也享有由父母抚养、教育、照顾的权利。非婚生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也应当按照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予以处理。
即如果非婚生孩子未满两周岁,原则上应当由母方照顾,除非母方存在不适合照顾孩子的情形。如果非婚生孩子已经满两周岁,且孩子的父母均要求抚养孩子,则需要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原则综合判断。如果非婚生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父母均要求抚养孩子的,应结合孩子的意愿确定抚养权归谁。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非婚生孩子的父亲是已有家室的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一般应当由女方直接携带抚养。非婚生孩子不论由谁抚养,另一方均需要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由此可知,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给予的抚养费标准都是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参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给付方法有哪些?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不给孩子上户的原因,基本上都是因为父母拒绝交纳社会抚养费或者父母没有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提供私生子上户的必要的材料。例如,在有些地方就规定私生子上户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书,交了社会抚养费并且材料也准备的齐全的情况下,派出所会正常的给孩子落户的。
发上就是未婚生育,孩子该由谁养的相关知识,民法典明确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您不幸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