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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隐瞒患精神病事实,是无效婚姻吗?

  • 时间:2022-05-06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现代人生活节奏很快,连婚姻也是,闪恋、闪婚也不断的出现,彼此了解不深,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婚姻会牢固吗?那么一方隐瞒患精神病事实,是无效婚姻吗?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前隐瞒精神病算无效婚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不算无效婚姻,这是属于可以被撤销的婚姻,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若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有效吗?

  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但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应承担责任吗?

  应该承担责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法律明确规定婚姻无效。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以上就是一方隐瞒患精神病事实,是无效婚姻吗的相关内容,婚前隐瞒精神病不算无效婚姻,这是属于可以被撤销的婚姻,且若是在知道患病后的一年内,并没有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那么撤销权就会消失,此后若是想要结束婚姻关系,只能是采取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到安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