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婚家委”)在雁栖湖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婚姻家事律师实务”专题培训,
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张丽珍律师受邀为大家分享了主题为“婚前财产协议与婚内财产协议法律适用之比较”的课程内容。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委员会主任李军,以及北京多家律所的资深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讲座。
现在,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客户在结婚后甚至婚前就会考虑为对自己的财产建立防火墙,当然,也有为了主动表达爱意或者挽回感情的客户,想通过婚内协议或者婚前协议的方式,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予以约定。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一条款约定的性质,认定为“婚内财产协议”、还是“赠与合同”有不同的看法。
张丽珍主任分别以“婚前财产协议比较”、“婚内财产协议比较”两大主题切入,通过《婚姻法》与《民法典》中有关婚前、婚内协议的相关法条进行对比,阐释法律条文中“夫妻双方”与“男女双方”、“房产”与“财产”的不同,仅仅是一两个字的变动,协议的主体和范围则不尽相同。并且结合各地法院的经典案例评析,对婚前协议、婚内协议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点进行提示。
张丽珍律师在讲课过程中,不仅分享了专业的理论知识,还结合了众多实际案例与自身经验,课程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
最后,张丽珍律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通过抗诉程序将经过一审二审、并且两次发回重审、经过再审案件成功翻盘的经验,让大家明白,我们法律人需要的,就是这种不畏难、不服输的劲头,只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始终如一的专业态度,才能成就一个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