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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有哪些

  • 时间:2021-12-09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在现实生活中,遗弃自己亲生孩子或者遗弃年迈的父母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如何你身边有人或者你的亲人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可以请求司法求助,这时你就要了解哪些行为属于遗弃家庭成员,举报遗弃家庭成员需要哪些证据等,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从下文了解一下详情吧。

一、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有哪些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出现的,即应为而不为,致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扶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

  2、离开被扶养人,使对方无法知悉情况,如行为人为遗弃子女而离家出走;

  3、供扶助,明知对方需要扶助而视而不见。例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的照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遗弃是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遗弃家庭成员,会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精神上的痛苦,却仍然实施。至于其主观动机如何,不影响行为的构成。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由此可见,家庭成员被遗弃后,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收集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上面,最好通过当地社区办事处提供证明,或者找邻居拿到证人证言。这里要注意,只有遗弃行为非常恶劣,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司法机构才会按照遗弃罪进行审理。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完备就显得非常重要。

  二、举报遗弃家庭成员需要哪些证据

  遗弃家庭成员证据材料是:

  1、被遗弃的家庭成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2、遗弃者拒绝抚养的相关证人证言等;

  3、因此造成的了后果等物证以及被遗弃人的陈述。

通过阅读遗弃家庭成员行为有哪些上文内容,我们清楚地知道了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有哪些,怀疑某人遗弃家庭成员,到司法机关举报也知道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家应该是一个充满爱的地方,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助互爱,如需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