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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 时间:2021-09-02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农村宅基地主要是农村农户和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所拥有的,而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是可以申请的,而对于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的人来说是一件好事,那么在农民去世之后,子女如何继承宅基地,那么,农村宅基地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继承呢

  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2、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如果继承人户口迁出,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如果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有哪些?

  ①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②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③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根据上文的描述可知,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顺序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安嘉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