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入赘则是指上门女婿,多半出现在女方家是独生的情况,但无论是入赘还是非入赘,在法律上来说只要登记结婚就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入赘的离婚如何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遵守什么原则?下面由安嘉所专业律师为大家带来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及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入赘
入赘是指男方落户到女方家,这种婚姻大多都是因为女方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而招女婿上门。旧社会也有一种偏见,即男方落户到女方家中后要更改姓氏,随女家的姓,也常常被人称为“倒插门”。
二、入赘的离婚如何分财产
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离婚财产分割遵守什么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即是安嘉所专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入赘的离婚如何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遵守什么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其实无论是入赘还是非入赘,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该看它是否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有约从约。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或是留言咨询,安嘉所专业律师会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