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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解除同居关系应该怎样,解除同居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 时间:2021-04-12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众所周知,“同居”这个词,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了。同居关系有建立肯定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而解除同居关系必须要有法律规定作为依据。那么,2021解除同居关系应该怎样,解除同居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接下来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2021解除同居关系应该怎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同居关系双方感情破裂能解除同居关系吗
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解除同居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实践中,下列财产一般认定不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
  3、一方在同居期间继承的财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我国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财产方面的规定,若双方财产均为个人财产则按照相关规定分配财产,如果双方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则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不算在内。
 
       综上所述即是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整理的“2021解除同居关系应该怎样,解除同居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的。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或者需求,不妨直接致电或者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