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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离婚赔偿有哪些法定条件,2021离婚赔偿程序怎么走

  • 时间:2021-01-29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在实际生活中,若夫妻双方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则无过错方可以申请一定的损害赔偿。那么,2021离婚赔偿有哪些法定条件,2021离婚赔偿程序怎么走?下面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赔偿包括什么
  1、物质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2021离婚赔偿有哪些法定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三、2021离婚赔偿程序怎么走
  离婚赔偿程序,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综上所述即是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整理的“2021离婚赔偿有哪些法定条件,2021离婚赔偿程序怎么走?”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的。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或者需求,不妨直接致电或者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