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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于婚姻无效有怎样的规定,最新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哪些

  • 时间:2021-01-07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在实践生活中,有一些人可能会为了结成婚姻关系而对伴侣有所隐瞒,如隐瞒自身的疾病等,若遇到这种情形另一方该怎么办?那么,民法典对于婚姻无效有怎样的规定,最新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哪些?下面就由安嘉所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对于婚姻无效有怎样的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最新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哪些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
  1、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会被治愈,但同时又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法律对于其则只能做原则性的规定,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定。
 
       综上所述即是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整理的“民法典对于婚姻无效有怎样的规定,最新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哪些?”的相关的法律知识,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的。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或者需求,不妨直接致电或者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安嘉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