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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哪种情况下判夫妻离婚,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去法庭怎么办

  • 时间:2020-08-24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一、法院在哪种情况下判夫妻离婚
1、法院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2、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两年。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198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7条曾规定,夫妻分居满三年人民法院才可以判离,现在《婚姻法》规定为2年,更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
 
二、法院判决离婚有什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去法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夫妻要是以分居来离婚的话,则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分居时间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此时才能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当然,在分居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则随时可以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也欢迎您致电或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安嘉所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