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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一方离家出走财产怎么分,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 时间:2020-06-22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夫妻之间产生纠纷的情形是非常多的,产生纠纷一时无法协调的,有一方可能会离家出走,如果分居满两年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未离婚一方离家出走财产怎么分,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下面由安嘉所专业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未离婚一方离家出走财产怎么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才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一方离家出走未离婚的,双方可以在婚内协商财产归属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安嘉所律师对未离婚一方离家出走财产怎么分,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才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一方离家出走未离婚的,双方可以在婚内协商财产归属问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或留言进行法律咨询,安嘉所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