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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要多少的诉讼费,费用缴纳有何依据

  • 时间:2020-05-22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很多人常因为离婚产生一些纠纷问题,那么此时是需要进行调解的,在起诉的过程中第一步就是进行离婚调解程序,那么离婚案件要多少的诉讼费,费用缴纳有何依据?在此安嘉所专业律师将在此为大家做出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案件要多少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费用缴纳有何依据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综上所述就是对离婚纠纷离婚案件要多少的诉讼费,费用缴纳有何依据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及分析,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那么针对不同的情况,安嘉所专业律师会给您实际有效的分析,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咨询,他们会为您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