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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再结婚有什么手续需要办理,婚姻法对此有哪些法律规定

  • 时间:2020-03-27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当代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很多时候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选择离婚。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再婚的,离婚的再结婚有什么手续需要办理,婚姻法对此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由安嘉所律师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的再结婚有什么手续需要办理
1、离婚的再办结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2、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具体如下:
       (1)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婚姻法对此有哪些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才算合法确立。

       综上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之后又再婚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和当初申请结婚的手续是差不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是安嘉所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或留言咨询安嘉所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