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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书该怎么写,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

  • 时间:2020-02-25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一、离婚申请书该怎么写
       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其次要写好正文部分。这是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写明婚姻状况,双方婚姻关系的由来,在何时何地是经人介绍还是自己相识恋爱的,是否包办婚姻或其它因素,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第二、写明离婚理由。如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是如何变化的;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后果。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插足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第三、写明具体意见和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最后写好尾部。主要写明离婚起诉书,所送达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原告人还要签名或盖章。

二、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知识就是本律师对离婚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向人法院申请离婚的,要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经调解后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就会准许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致电或留言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