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抚育费应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那么离婚后能追偿抚养费吗,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接下来本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能追偿抚养费吗
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双方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
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就是本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离婚后能追偿抚养费吗,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所以抚养费是可以追偿的。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是需求,请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