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嘉律所诉讼部张丽珍主任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抗诉通知书,这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首例成功提请北京市检察院抗诉的离婚纠纷案件。
当事人不服再审裁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权利也被称为当事人保障自身利益的最后一条救济途径。但是,根据北京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会的数据可知,每年受理大约1600余件民事抗诉案件,其中97.5%的案件都被驳回,仅有2.5%(41件)抗诉成功,而提请高检院抗诉仅有不到3件。
另一数据分析表明,检察院抗诉案件类型大都是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物权纠纷案件。离婚案件历来流传着无错案的说法,因此,检察院每年受理的抗诉案件中离婚案件已经非常少见,而将离婚案件做到提请高检院抗诉实属罕见。
凭借对一审二审再审判决和证据的把握以及深厚的法律功底,张丽珍律师最终说服了检察官支持自己的观点。这份抗诉通知书,彰显出安嘉律师极高的专业实力与律师职业素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这也是张丽珍律师第二件提请抗诉成功的民事案件。
专业,是委托人需要律师的最大理由,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第一要务。专业实力是律师的永恒追求,将律师专业做到极致是安嘉律所的永恒宗旨。只有自身实力够强才能不负所托,这份抗诉通知书就是安嘉所对“实力”二字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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