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地区结婚的习俗都有不同。但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结婚时的彩礼也是用于夫妻婚后的共同生活。那么离婚的话彩礼钱要退还对方吗,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接下来请阅读本律师搜集整理的以下文章。
一、离婚的话彩礼钱要退还对方吗
彩礼的退回是有特定条件的,离婚并不会绝对导致彩礼的退还,但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应当退回。比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判决返还彩礼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彩礼返还额度怎样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三)在彩礼返还案件中,有哪些不予返还的情形?
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彩礼返还的案件,并没有出具专门的司法解释。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当地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相关的经验,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发布。总结如下:
1、第四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②③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该规定属于严格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再过多加以说明。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离婚的话彩礼钱要退还对方吗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彩礼原则上是对夫妻双方约定俗成的赠礼,一般情况下不得撤回。但是如果给付人因彩礼的给付陷入困难的,或者夫妻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法院支持退还彩礼。还有其他相关问题的,可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竭诚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