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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有哪些股权变更程序,相关知识问答

  • 时间:2019-12-21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我们了解股东的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且能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的股权也可以转让给他人,这就叫股权变更。那么更多关于股东死亡有哪些股权变更程序,相关知识问答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本律师整理的内容。
 
一、股东死亡有哪些股权变更程序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当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相关知识问答
提问:股东死亡后其股权怎么继承?
       股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有遗嘱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确定法定继承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便是本律师整理的关于“股东死亡有哪些股权变更程序,相关知识问答”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公司章程可以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制作,但最后必须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