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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婚登记有哪些程序,相关知识问答

  • 时间:2019-12-20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一、申请复婚登记有哪些程序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进行医学检查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协议离婚后同居可以重新分配房产吗?
       既然没有复婚,那么你们就是同居关系,不存在再次离婚的问题。就算是打官司,也不适用婚姻法,而是民法,作为经济纠纷案件处理。
       你们离婚时的协议依然有效。当初离婚后,各自的财产还是各自的。同居期间的财产是谁置办的就归谁所有,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问题。
 
(二)当事人复婚要带哪些证件呢?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登记,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假如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容易感情不稳定,而且还容易引起的财产分割或者债权债务等问题。因此,复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关系到夫妻关系合法化的继续和相关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和承认。
 
       综上即是本律师整理的有关“申请复婚登记有哪些程序,相关知识问答”的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生活中的事情多变,如果您有任何困惑,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进行咨询,本律师会竭诚为你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