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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妻有一人不在国内怎么离婚?

  • 时间:2019-11-26
  • 作者:未知
  • 来源:互联网
都是中国公民的夫妻,但是有一人目前不在国内,如果一方不能回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中国夫妻有一人不在国内怎么离婚?遇到这种情况,本律师认为需要分情况讨论,请看下文分析。
中国夫妻有一人不在国内怎么离婚?
 
一、双方同意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那么一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当然,一方也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双方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要想达成离婚的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
如果能够,那么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如上述一中的情形解决;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或者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交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方式送达。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其一:一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如果通过外交途径仍不能送达,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法院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状或传唤,公告期满不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将裁判文书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6个月的次日起,经过30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通常,如果是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一般不予处理。
 
三、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离婚吗?
       有条件的受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由此可知,外国人能否在我国提起离婚,主要看配偶一方是否居住在中国。
       双方均系外国人,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我国诉讼程序办理。如果被告一方对我国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承认我国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因此如果双方均为外国人且居住证中国一年以上(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并且同意我们法院管辖的,中国法院有权处理。但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或不应诉答辩,且原婚姻缔结地不在国内,我国法院一般不会对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已协议一致,一般国内法院可以受理制作调解书,一般外国法院对中国调解书经过法定程序是承认的,当然也可能有些国家不承认中国调解书。
 
  以上就是本律师对中国夫妻有一人不在国内怎么离婚的问题的解析回答,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或者是需求,请直接致电本律师,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期为您排忧解难。